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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法  語 二】
淨土短文(七)

淨土短文(七)

  1. 別意弘願:對總四弘,故名別意。別:超異。意:意趣。
    1.住立空中2.攝取不捨3.九品來迎4.下品念佛。即是顯彰別意弘願。
    要者肝要,門者通入。謂一一行各通淨土之要,故云要門。
    定散諸善非弘願行;定散諸善往生之時,皆乘弘願。
    弘願雖謂諸行強緣,第十八願為其要。(以上《傳通記》)


  2. 《探玄》十六云:「德周法界曰普,用須成善稱賢。」此約悲智,因中普賢也。
    《涼疏》一之下:「果無不窮曰普,不捨因門曰賢。」諸註多取諸位普賢,今是佛後普賢也。
    《涼疏世界成就品》曰「普賢有三」:
    位前普賢:但發普賢心。
    位中普賢:即等覺位故,此居佛前。
    位後普賢:謂得果不捨因行故,從果向因之相也。


  3. 十方諸佛皆是華光出佛,皆以彌陀本願為家業。一切佛一佛,初最如來是應身佛,釋尊亦然。
    十方諸佛出現世間之本意在於弘揚稱念南無阿彌陀佛之名號,故《小經》往生正因之文,釋尊說「不可以少善根福德因緣得生彼國」,因其非往生「無為無漏極樂國」之因,唯名號是無為無漏。
    彌陀發願欲使十方諸佛只讚歎稱其名號,弘揚於十方,除此一法,無其他法,故釋尊咐囑於彌勒菩薩亦只是「聞名歡喜踴躍之一念而得其大利無上功德」,「無上」是佛果之功德,非菩薩聲聞等功德。
    故知十方三世諸佛皆唯自己讚稱六字名號之功德,並勸十方眾生聞信,以獲往生之身分,除此無他。
    故小經往生之正因,先貶其他雜善,獨顯名號,唯此是彌陀之本願,唯此是十方諸佛之本懷,亦唯此是眾生往生正因,唯此正因,再無別因。
    與十方諸佛,齊聲共讚南無阿彌陀佛。
    大經第十七願與咐囑文皆以「行」之立場而言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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